北京科技报2月14日电(刘寅)记者14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支持技术创新进口货物税收优惠政策。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国内无法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校)、图书馆需要的科研用品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上述机构出版物进口部门进口用于科研、科学、教育的图书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斧头。政策针对国家科研院所、国家重点科研院所、“一带一路”联合研究机构、国家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户外科学研究观测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具有国家承认学位的高等院校等。该政策旨在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知称,纳入国家大型科研基础设施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科研仪器设备和按照本通知免税进口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符合公共共管相关规定的,可用于其他部门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育活动。科技部与海关总署合作建立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经海关批准,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可以在其所属医院、附属医院的临床活动中或者在分离进行临床实验前的临床活动中使用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配件和配套设备,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育等目的。其中,大中型医学检验分析设备每三年限每家医院一台。
(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