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行业的股票拍卖再次降温。日前,太福重装集团持有的华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融资租赁”)21%股权的公开拍卖再次失败。此后,今年已是华云融资租赁股份今年第三次、也是累计第五次被“搁置”。与此同时,拍卖底价也一再下调,从最初的3.863亿元降到了此次的2亿元。从这个意义上说,业内专家肯定,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转让反映了行业现状,认为转让难度较大。中小融资租赁公司要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合规要求积极调整业务结构,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具体细分领域,做细做深,形成产品和服务。专业特征。今年以来,收购 21% 股份的尝试第三次失败。记者登录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现,上午10点3月19日,华云融租股票拍卖最后一天,报名0人,关注2人,平台观看人数463人。 “主题被拒绝。请提交您的购买意向以继续购物。”字体描述仍然显着地集成到平台中。事实上,2020年12月,泰富重装集团持有的华云融资租赁21%股份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被两次拍卖。挂牌价格分别约为3.86亿元和3.09亿元。是的,但是,拍卖失败了,因为没有人出价。今年2月中旬至3月初,上述股票再次被拍卖。起拍价分别为3亿元和2.4亿元。最近,他们重新拍卖总价达2亿元人民币,为今年第三次拍卖。然而,直到最后都没有人报名。记者指出,与以往拍卖不同的是,今年上述股票拍卖公告中明确指出,太福重装集团等6家相关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此次拍卖由泰富重装集团等六家相关企业管理人员主持,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且,管理人并不了解华云融资租赁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也不知道目前是否有员工、资产等。华云金融租赁的营业/注册地址实际用途不明,买家应自行核实。管理人暂无华云融资租赁截至2025年末的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及相关事项、文件上述21%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协议、投资凭证、股权信息、营业执照、目标公司资产情况)。但拍卖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泰富重装集团持有的华运融资租赁21%股权事实上并未被冻结,相应的注册资本也已到位。从资产规模100亿元到不良贷款率99.15%,公开资料显示,华云融资租赁是我国第一家拥有纯私募经验的金融租赁公司。由私人制造业股东发起设立。其中,太福重装集团持股21%,为第二大股东。官网显示,华云融资租赁成立于2015年4月,初始重组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于天津空港经济区。 2017年,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增至14.29亿元。其中,华春方舟集团认购并持有全部新增股份。持股比例30%,为第一大股东,太傅重装集团、协和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各持股21%。作为一家拥有纯私募经验的金融租赁公司,华云金融租赁在创立之初就选择走传统道路。其主要业务方向与信贷类似,资产结构主要由政府和信息平台组成。资产规模一度突破100亿元。 2018年初,公司持续转型,资产规模持续下降。总资产从2020年底的45亿元下降至不足20亿元2023年7月末,2023年11月拍卖华春方舟集团持有的华云融资租赁30%股权时,股票估值报告显示,同年7月末华云融资租赁余额约为22.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高风险项目资产18个,违约率达99.15%。此外,2021年和2022年的净亏损将分别约为2.35亿元和4.54亿元。据相关报道,为进一步帮助华云融资租赁解决困难,各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对公司的风险化解和应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背景下,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作为属地管理机构,积极配合属地法院,推动公司不合格项目索赔早日解决,加快货款回收。公司对于拟投资该公司的机构关心的搬迁等问题也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并在投资华云金融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租赁行业的分化正在加剧。事实上,华云租赁股票拍卖的冷落只是近年来行业状况的一个“缩影”。 Wind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已有华融金融租赁、航天金融租赁、民用金融租赁等10余家公司股权被转让或拍卖。然而,不少租赁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并不理想。例如,北京大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生金融租赁6.32亿股去年就被拍卖了两次。第二次拍卖的价格低于第一次,但均以失败告终。 “租赁公司的股权去年以来转让的股权大致分为被法院强制拍卖的股权和股东通过挂牌转让的方式主动变卖金融资产的股权。”对此,有业内专家指出,当股东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时,其持有的租赁公司股权往往会受到司法处置。股东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转让租赁公司股权,通常是为了符合监管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央企、国有企业应该聚焦主业,逐步退出金融机构持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金融监管局2023年10月发布的《关于推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管理合规监管的通知》。优化租赁业务结构,增加直接租赁业务。这明确规定企业要力争实现租赁业务占比50%以上的目标。此外,根据将于2024年11月正式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要求,为增加风险抵御能力,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主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由30%提高至1%的5倍以上。记者了解到,多家金融租赁公司正在加大直接租赁业务力度。优质的直接租赁业务竞争激烈,大型租赁公司具有竞争优势。中小型租赁公司业务拓展困难。这可以进一步增加行业差异并提出企业合规、风险防范和管理等问题。对此,韩联社征信报告指出,在监管机构明确要求提高直接租赁业务比重的背景下,各大租赁公司依靠自身竞争力和资源,更容易发展相关业务并满足监管要求。中小型租赁公司难以进入飞机、船舶等领域。为实现业务目标,公司正在加大现有市场直接租赁业务的竞争,同时重点发力经营租赁门槛较低的太阳能电站领域。中小型租赁公司的业务结构和客户服务群体正在经历一定的变化。业务转型过程中的合规和风险管理问题凸显。
(编辑: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