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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琪记者 中国人民银行12月24日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观点”)。为推动“贷款”和“结算”两大核心金融功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意见》从完善金融机构合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21条优先措施。构建高质量金融流通体系,推进制度改革创新,打造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深化跨省际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其中,《意见》明确鼓励金融机构母公司(总部)建立特色服务机制,在客户准入、授信审批、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评价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各分支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总部重点关注新地球-M西方走廊的综合跨区域运营模式,考虑在各省(自治区和市)提供信用证的一体化机制,以扩大走廊和促进资本流动奥文西亚斯。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实施银团贷款。运河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的意见文件、金融机构的支持和金融多样化用途协调、公司福利和非流动性反转信托基金(REIT、英语)和多种金融产品,可满足项目的需求,满足多种项目管理实体、多种建设项目的技巧和多种开发项目的财务需求。在重庆设立新的西部陆海走廊基金,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商业化和R化的要求,考虑并提供政策支持,例如对现有运河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债转股。法律原则。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鼓励丝路基金等战略资源支持,鼓励发展混合融资。 《意见》还提出,支持沿线国家(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广使用央行数字货币与泰国、香港、阿联酋、沙特等跨境支付。支持内地与新加坡探索和推广人民币跨境数字支付试点。支持沿线有条件的国家(区、市)建设跨境电商数字服务平台,对接新加坡等国跨境电商和商业数字平台企业,增强跨境电商服务能力。根据报告称,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大金融服务渠道、大物流、大产业、大平台、大市场的优势和功能,支持形成“陆海外合作、东西互助”的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