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平公司被罚款110万元,三人合计被罚款50万元。一人被永久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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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昨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沪金丰决字[2025]177-181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行为是利用保险业务从其他机构获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登记的保险条件、未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等。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10万元。涉事三名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共计50万元,另一人被永久禁止进入保险行业。先生。严雪(时任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因未按照必要使用登记的保险条件、未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14万元罚款。卓巧峰(时任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非寿险部保险人)因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永久禁止进入保险业。袁卫东先生(时任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公司经理)因未按要求使用登记的保险条件、未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被上海金融机构监察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朱东平先生(时任非盟总经理)(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寿险部)因未按要求使用登记的保险条件、未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6万元。处罚原文如下: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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