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外国生产商注册新规定将于6月生效

□ 刘记者 据海关总署统计,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稳步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元。上升曲线的推动因素是输华食品品类多样化以及境外注册的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数量持续增加。 “来自全球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多家食品企业在中国注册,合规供应商数量持续增长。” 3月19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在海关总署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便利进口食品贸易,海关总署近期修订发布了《境外进口食品注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规定”,支持公告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并表示:“新规定充分考虑了与现行注册登记制度的关系。新规定的实施,全球已注册食品企业的进口食品贸易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还会进一步便利。”对于主动注册的企业来说,新修订的《记录管理规定》从便利化角度引入了四个重要的创新特点。一是引入风险等级目录管理制度,首次建立基于风险的记录分类管理,实现注册方式、审核程序等更加精准的管理要求。有效期满后公司自动续展。优化公司的生命周期管理以提高效率。在食品安全体系互认的基础上,首次推出企业名单制登记,试行批量企业登记更加便捷。首次智能辅助商业登记审批将利用“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实现自动检测,加快商业登记速度。李劲松先生根据注册企业和新申请企业的分类标准,介绍了新修订的《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将为申请企业提供的具体优势。根据《注册管理条例》及实施公告,肉类及肉制品、燕窝及燕窝制品属于食品。据悉t,除两家生产企业外,其余95%的注册生产企业均实现了有效期自动延长。 “对于上述两类不能自动续展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将延期申请期限从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缩短至有效期届满前3至12个月,确保企业有足够的时间申请延期登记。”李镇成说。此外,《登记管理条例》对于登记企业需要变更的情况,采取了更加灵活务实的做法。主要评估相关变更是否对食品安全卫生防护管理体系产生重大影响,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贸易的正常发展。此次修订为企业申请新登记提供了以下四项便利。首先,申请会更方便。注册申请方式由传统的“公开推荐注册”和“企业自行申请注册”优化为进口食品列入进口食品名录要求的企业均可申请注册。推荐正式注册,企业在获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建议后可直接向中国提出申请。二是简化了申请材料,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不再仅限于营业执照,还可以提交官方证明,“生产类型、生产能力”等注册信息也调整为按需提供。三是信息反馈更加快捷,公司注册进展情况将通过系统直接通知企业,也通知境外主管部门。四、“名册登记”快捷通道将添加 nel。对于合作基础设施良好、有双边进口注册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企业还可以受益于“上市”提供的加速注册通道。 “我们相信,新规定生效后,合法合规的食品企业的进口注册流程将更加高效、便捷。”李振成先生表示。目录列表是如何确定的?为细化和明确《注册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海关总署于3月18日发布《注册管理条例》补充实施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公布了需要注册推荐的进口食品目录、不自动延续注册的食品清单、实施注册管理的境外仓储企业范围等。说完。进口食品注册信息申报附加要求将更加严格。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罗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录和清单是根据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确定的,今后将根据风险评估动态调整。”与原登记管理条例相比,新版取消了油籽、谷物、蔬菜罐头、干粮、调味品、未烘焙咖啡豆、可可豆等六类初级农产品。对于转移到境外的主要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海关此前已发布《关于境外企业进口农产品申报和管理相关要求的公告》。罗军表示,他们互相考虑了三个主要风险因素创建目录时 rs。首先,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包括海关反复检出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曾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参考国际惯例,如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对肉类、乳制品、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采取注册管制措施。上述目录是根据《登记条例实施通知》的规定予以公布的。不符合自动续展资格的食品清单包括肉及肉制品、燕窝及燕窝制品两类产品。这主要是出于风险评估的考虑,考虑到肉类、海鲜等产品的冷藏和运输过程风险很大,且主要贸易国都有相关的冷藏注册要求。结合国际公约和现行实践,本公告明确将陆生动物源食品和海产品冷藏纳入登记范围,确保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的透明性和可预测性。罗军进一步解释说,工商登记是最先进、最重要的管理方式。对于加工标准和产能相对固定、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类别,海关自动允许企业继续考虑贸易便利化。 “对于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应进一步加强‘安全阀’,与出口国当局合作,在商业登记续展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检查。” (责任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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